关于征求《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反馈意见情况

    发布时间:2022-07-20 09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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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为提高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,一步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,202262日,滁州市科技局通过电子办公系统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,在意见征集时间内,共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3条,其中采纳0条,不予采纳3条,现将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如下:

     

    序号

    反馈意见

    是否采纳及理由

    1

    第三章第九条中的市县所属企事业科研单位的”,建议改为“属地”,比如安徽科技学院、滁州学院等是属地,不属于“所属”。

    未采纳

    理由:安徽科技学院、滁州学院不在该条政策支持范围内,原表述更准确。

    2

    建议“第九条中由省与项目属地政府按1:1合力支持”
    修改为“由省与市县政府按1:1合力支持”

     

    未采纳

    理由:原表达更准确。

    3

    对第五章第十九条中的 原则上每年3月底前,有关县(市、区)向市科技局上报上年度共担资金兑付情况”。因县(市区)项目验收基本都在第二年的3、4月份,建议改为“每年6月底前”。

    未采纳

    理由:县(市区)项目验收与资金兑付工作不相冲突,不影响兑付工作。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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